本文作者:小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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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旺 04-26 53
部队食谱大全菜谱图片,部队食谱大全菜谱图片***摘要: 当过兵的战友在部队时,至今还保存着什么样的具有怀念意义的物件?你知道哪几种中国古代的酷刑?当过兵的战友在部队时,至今还保存着什么样的具有怀念意义的物件?我1979年11月底入伍,至...
  1. 当过兵的战友在部队时,至今还保存着什么样的具有怀念意义的物件?
  2. 你知道哪几种中国古代的酷刑?

当过兵的战友部队时,至今还保存着什么样的具有怀念意义的物件?

我1***9年11月底入伍,至今四十多年还保留着刚去部队时绒衣、绒裤、腰带、挎包、和一套的确良夏装。每每看到这些东西时,总会时不时的回忆在连队生活学习,训练时情景。

我是一九七四年底入伍,一九八一年春退伍,退伍回来到现在还保存着全套全新冬服军装和五星帽徽,红领章,绒衣绒裤,棉衣棉裤,白布衬衫,军绿色短裤,腰带,夏冬军帽,全新的,刚好六年以上发全新的带回家,最有纪念意义的就算是即军功章和立功受奖证书,以及退伍证,证明我们曾是一名军人,感到光荣和自豪,我在部队的付出曾得到部队和战友的认可,每到八一节之际,特别会想起那在军营的美好时光和战友之情,感到欣慰和幸福!留下这些看看那青春在军营的时光,很有纪念意义,虽然我们已经老了,军营之情,永远挥之不去,值得我们怀念和留恋!当个兵的战友应该都有这个怀念之情和留恋吧!

谢谢战友的提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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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八二年入伍,八七年退伍。部队五年的军旅生活让我至今难忘。

从新兵连,到老兵班,结识了来自五湖四海的战友兄弟,在内心深处也留下了深深地印记,就是那份永远难忘的战友情怀。也许是对兵的衷爱,退伍35年了,我依然保存着当兵时穿过的军衣军帽,领章帽徽,牙缸水杯。退伍的前一年,部队赶上换新式军服,所以说,我荣幸地保留下来了,65式军服86式军服。红五星帽徽,圆圆的八一帽徽,红旗领章,红旗镶嵌八一五星领章我都保留。每到逢年过节,特别是军人的八一建军节,我都会从珍藏在箱子底下拿出来,穿一穿,戴一戴。难能可贵的是我还保留着洗成白菜帮子颜色的军被,我会时不时地自己躺进去,重温部队五年陪我度过春秋冬夏的恋人味道。这床军被里,有我***燃烧的梦想,有我思乡恋母的眼泪,更留有我五年从军走过的酸甜苦乐。

部队留下了的还有战友们分别时,眼含热泪提笔写下的不舍之言,也有传递友谊互通的地址。52962部队服役的战友们,还记得当年指挥营侦察连侦查一班的小赵吗?马上步入花甲的小赵向战友们问好啦。敬礼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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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是于1***8年3月入伍的,自1***8年至1983年,在部队度过了近六年青春时光。我在部队的成长经历是:在连队任文书,入党;接着考入军校,毕业即提干。是部队这所大学校锤炼了我、培养了我。如今已过花甲,享受退休生活的我,时常忆想兵营及军校的那段青春生活和五湖四海的战友,我留念军营,我感恩部队。军校毕业证书、转业军人证明书,还有军装、军帽、衬衣、棉衣、棉裤、绒衣、军大衣、床单、被套、挂包、背包带、领章、帽徽等,我至今仔细地珍藏着。为防霉,每年夏季,我还把军服大衣、绒棉衣裤等拿出来照晒一下。曾经当兵,军品见证,这是一种怀念,这是一种情感。只有当过兵的人,才能真正体会到这份深藏心底的“恋军”情结。

六年的军中之旅,边疆之行在我心❤️中留下了深深的烙印,三十年过去了,仍然挥之不去,时常浮现眼前;我时刻保存着一颗热爱边疆、热爱人民的拳拳之心❤️,热爱祖国的爱国之心和对祖国、对人民的无限忠诚

你知道哪几种中国古代的酷刑?

在中国古代封建社会,法律常常根据帝王的意志更改,死亡是对犯罪者最严厉的惩罚,为了最大限度的发挥刑罚对臣民的威慑,统治阶级变换***的执行方法,酷刑应运而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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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凌迟,最掺无人道的刑罚。

凌迟原作陵迟,将凌迟作为***方式,据考证应始于五代,到北宋神宗熙宁、元丰年间,正式将凌迟列为***之一,一直持续到明清。《通考.刑志考》中说:凌迟之法,昭陵以前,虽凶强***之盗,亦未尝轻用,熙丰年间,诏狱繁兴,口语狂悖者皆招此刑。

2、车裂,也就是五马分尸。

据《周礼》记载车裂始于周朝,至唐代废止,唐末偶有一现,唐后五代时也仅见李存孝一例。

3、斩首

斩首是古代执行***的方法之一。先秦时候斩是指腰斩,杀是指砍头。秦以后将斩延伸为常规意义的杀,杀头的刑罚称为斩首。自隋朝到明清,斩首列为五刑之一,清亡后被枪毙取代。

4、腰斩,巨斧将人拦腰斩断,手足分离。

春秋战国的史籍中将人处死,指的多是腰斩。腰斩的刑罚自汉代以后只有北魏法律有明文腰斩刑罚,但往后历朝历代被腰斩处死的大有人在。

5、剥皮

“酷”,系残暴。《韩非子.显学》:“今上急耕田垦草,以厚民产也,而以上为酷。”

“刑”,乃处罚的总称。《书.大禹谟》:“刑期于无刑。”,即割、杀,效法也。

中国古代既有惩罚罪犯的法律“《刑法》”。《国语.晋》八:“端刑法,缉训点,国无奸民。”

我国古代刑法已无成文可考,战国.魏李悝集诸国刑典,著《法经》六篇,今佚。商鞅相秦,改法为律。汉萧何作律九章。三国.魏删约汉法,制新律十八篇。自晋到南北朝,有增有减。至唐贞观,撰成《唐律》十二篇,条例加密,独立成一系统。后来,宋朝的《刑统》,元朝的《典章》,明、清的《大明》、《大清律》,大体都不出此范围。

封建社会制度下的“刑典”,就此“造就”了以严刑峻法残虐百姓的酷吏。因此也传续了令人毛骨悚然的所谓“酷刑”。

据史料记载,历代大小轻重不等的“刑法”不计其数;最代表的那还得说是“五刑”。

古代,“刑法”以墨、劓、剕、宫、大辟为五刑。《书.舜典》:“五刑有服。”

另,以甲兵、斧钺、刀锯、钻笮、鞭扑为五刑。见《国语.鲁》上。《汉书.刑法志》钻笮作“钻凿”。《后汉书》五二.《崔骃传》附崔寔《政论》谓汉初有鲸、劓、斩趾、断舌、枭五行。

至唐律于名例之首来惩罚人犯,列笞、杖、徒、流、死五行。明、清律因之。参阅《唐律.巯议》一.《名例》。

可谓:酷刑奸轨,肉死魄亡。

一、剥皮。这种刑罚不在官方规定的***处死方式之列。行刑的时候由脊椎下刀,一刀把背部皮肤分成两半,慢慢用刀分开皮肤跟肌肉。也有用水银灌注在受刑者的皮肤之间,从而使皮肤剥出来。最早的剥皮是死后才剥的后来发现成活剥。

二、锯割。用铁锯把人活活锯死。南朝宋帝刘昱惯用酷刑,所用的酷刑之一即是锯。

三、灌铅。铅的熔点是327.4℃,灌铅能把人烫死,而且熔化的铅一入腹中就会凝固成硬块,重金属的压力也能致人于死。

四、梳洗。梳洗之刑的真正发明者是朱元璋。实施梳洗之刑时,***剥光衣服,***放在铁床上,用滚烫的水往受刑者身上洗几遍,然后用铁刷子一下一下梳下受刑者身上的皮肉,直到皮肉梳尽,露出皮骨。这种酷刑常用于贪官污吏。

五、绞杀。绞刑的做法通常是把***跪绑在行刑柱上,脖子上套上绳圈,由两个行刑者各在一边,绳套上插入木棍,逐渐绞紧绳子,勒死***。

六、斩首。斩首除了斧、剑、刀等执行工具外,古人还发明了斩首的机器——断头台。行刑者必须经过严格的训练,原因一是必须斩在关节之间,原因二是必须把头和身体完全砍断,不能有皮肉相连。在中国,斩首一般在闹事举行,让人围观,主要是警示民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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